中美关系正常化最后的谈判确实有相当的戏剧性。卡特政府既瞒着国会,更对盟国和台湾保密,在某种程度上甚至瞒着国务院。除了直接进行谈判的伍德科克和芮效俭,只有总统、布热津斯基、欧森柏等少数几个人知道谈判最后几天的进展情况,知道中美双方将于何时宣布建交的消息。12月15日, 在中美建交的消息公布之前数小时,白宫和国务院忙着与有关方面打招呼。卡特总统本人给日本首相和一些盟国领导人打了电话,还告诉了尼克松和福特。尼克松极为兴奋。
12月15日晚(北京时间),美国驻台湾“大使”安克志接到国务院通知,要他在“大使馆”等待消息。午夜时分,他收到了中美建交公报和美国政府声明的传真,国务院指示他在建交公报发表之前两小时通知蒋经国。他强烈要求立即通知蒋经国。国务院同意了,但不准蒋经国在公报正式公布之前公开这个消息,而只能让极少数他的亲信知道。凌晨2时许,安克志驱车直奔蒋的官邸。2时30分,安克志向蒋通报了中美即将建交的消息,蒋经国极为震惊。安克志走后,他立即召集“行政院长”孙运璇,“外交部长”沈昌焕,以及其他数位高级官员紧急磋商。8时,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召开紧急会议。10时,也就是在中美建交公报正式公布之时,蒋经国发表声明,呼吁台湾人“共渡难关”。但他的声明中没有使用“抗议”一类字眼,显然还是要为美台断交之后的关系留有余地。台湾“外长”沈昌焕立即“引咎辞职”。消息传出,台湾发生了抗议示威游行,人群聚集在美国“大使馆”、美军俱乐部和“大使”官邸前,向美国政府表示抗议,有人还焚烧了美国国旗和汽车。
12月18 日,沈剑虹去国务院见霍尔布鲁克(Holbrooke)。他质问说,美国政府以前一再保证,美国在做出最后决定之前将同台湾商量,美国为什么违反诺言?霍尔布鲁克解释:伍德科克在北京的谈判进行得太快,来不及与台湾方面商量。沈剑虹后来回忆录说:“我甚至没有看到霍尔布鲁克脸上有一丝一毫的遗憾的表示”。 霍尔布鲁克至少告诉他,副国务卿克里斯托弗(Christopher)将于27日至29日访问台北,商谈1979年以后的美台新关系。
在华盛顿,台湾驻美”大使馆”立即进行各种“善后”工作。按照国际惯例,在一个国家政权更迭时,新的大使馆理所当然继承以前大使馆的一切财产。为了不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即将建立的大使馆取得台湾“大使馆”在华盛顿的财产,台湾当局决定转移这些财产。12月18日,沈剑虹邀集了一些律师和大使馆的朋友会商,最后决定把所有财产,包括双橡树的“大使”官邸、马萨诸塞大街上的“大使馆”等,都转移给一个叫做“自由中国之友协会”的组织,亲台的高华德(Goldwater)参议员和科克兰律师是这个组织的两主席。 22日,转移财产的文件递交到了哥伦比亚特区政府。 29日,沈剑虹无可奈何地离华盛顿回台湾。12月31日, 台湾驻美大使馆降旗,台湾“外交部”宣布同美国断交,美国与台湾的官方关系由此正式结束。一些台湾驻美“使馆”人员到各地组织反政府示威,其中有一人被美国政府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而被驱逐出境。
12月27日,克里斯托弗一行抵台北。美国代表团在机场遭到显然受到政府鼓动的游行者的袭击,他们包围车队,投掷鸡蛋、西红柿、烂泥,有人甚至爬到汽车上进行威胁。克里斯托弗与安克志都受到玻璃碎片割伤。美国国务院对此提出强烈抗议,霍尔布鲁克破例出席当天例行的记者招待会,要台湾当局对美国代表团安全“负完全责任”。28日晨。蒋经国接见美国代表团,对机场示威事件表示遗憾,并保证代表团在台期间的安全。
28日,美台双方开始谈判,双方立场严重对立。克里斯托弗提出美国的四点立场:第一,美国政府拟维持除《共同防御条约》之外的所有其他条约,卡特总统将在年底颁发行政命令通知联邦政府各机构,继续履行这些条约和协定; 第二,美台双边关系维持至1979年2月底;第三,美国拟依据其国内法律设立一新机构处理双边的新关系;第三,建议成立一个工作小组,研究未来新机构和其他安排。在为时一天半的谈判中,台湾立场集中在要求美方承认台湾当局在台、澎、金、马地区的“法理”与“事实”的存在及法律地位。美方自然不能同意这一要求,指出,美国已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对台湾任何方式的承认都是违反卡特总统的政策的。29日,蒋经国再次接见代表团,他提出台湾方面的五项原则:第一,美国应对伤害台湾后果负责;第二,继续承认台湾的“法律地位和国际人格”;第三,重申对台湾安全的保证;第四,继续向台湾提供防卫性武器;第五,双方互设“政府间之代表机构”。这次谈判达成的唯一协议是,双方各成立一个工作小组,在华盛顿继续谈判。
12月30日,即在美台断交的前一天,卡特总统发布行政命令,其中说,“政府各部门和机构在解释所有美国的法律、规定或命令中,提到任何其他国家、政府和类似实体的条款以及应用这些法律、规定或命令时,应把台湾包括在内”;将有一个法人形式的非官方机构来代表美国人民的利益,这一机构的名称不久将公布;美国和台湾之间的现有的国际协议和安排继续有效,从1979年1月1日起,将由各部门和机构根据它们的条款并通过这一机构加以实施和执行;他将要求国会制定有关美国人民同台湾人民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这个行政命令本身是自相矛盾的。一方面, 它只承认美国人民与台湾人民之间的民间关系,这是对蒋经国提出的互设“政府间代表机构”的反驳;另一方面,命令又把台湾当作类似国家的政治实体看待。
从1979年1月到2月26日,美台之间在华盛顿举行了三个回合共17次正式会谈。双方的主要分歧仍在于:台方坚持未来双方关系必须具有“官方的性质”,必须是政府与政府间的交往,拒绝以双方的非官方机构来处理未来关系。美方坚持中美建交公报的立场,美台关系必须建立在非官方、非政府的基础之上。具体说来,就是双方未来新机构的性质、名称、有关人员的特权、是否享有外交豁免权等问题。台方建议新机构名称中应带有“代表团”(Mission)或“局”(Bureau)一类字样,遭美方拒绝。1月10日,美方通知台方,美国未来在台湾的非官方机构名称为 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美国起先将其译为“美洲在台湾协会” 。后经台湾方面一再交涉,遂将译名改为 “美国在台湾协会”。该协会总部设在华盛顿, 它与国务院有契约关系,国务院向它布置任务,同时提供相应的经费。美国政府各部门与台湾当局的交涉均经由这一机构实施,其性质是非盈利的民间组织。美国政府要求台湾当局成立相应机构。
按照美国在台协会的注册文件,该协会的宗旨在于“从事慈善、教育及科学活动,并推广此类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四个方面:第一,“使美国人民及台湾人民在没有正式代表或外交关系的情况下,维持商业、文化或其他关系”;第二,“代表美国及其人民进行及执行对台湾人民的计划、交易及其他关系的利益”;第三,“使国际协定及安排在符合上述一、二项的情况下执行”;第四,“代表美国人民履行原由政府履行的职责”。110 可见,美国在台湾协会履行的是大使馆的部分职责。
在华盛顿的谈判中,台湾方面起先坚持蒋经国上述五项原则,力图使未来的机构具有官方或准官方的性质,它们起先想用“中华民国在美国协会”这样的名称,遭美方拒绝。美国反对使用任何带有“中国、中国的、中华民国”这一类字眼,甚至反对使用“台湾”,因为这可能产生“一中一台”的问题。双方反复辩驳,谈判一度僵持。在几个星期的僵局之后,美国向台湾方面发出最后通牒,要求台湾方面2月10日前设立非政府机构,否则就完全断绝与台湾的关系。
2月7日,台湾当局终于同意在行政院内设立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Coordination Council of North American Affairs)作为美国在台湾协会之对等机构。关于双方机构的“官方性质”,最后同意,美方把它解释成完全是民间的, 但台湾要怎样解释美国就睁一眼,闭一眼。
2月15日,台湾当局正式宣布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成立。蒋经国发表谈话解释这一决定,他说:“为了重建中美两国间的新关系,我国已决定设立新的机构……由于现实的需要,我们不得不以‘打落牙齿和血吞’的坚忍勇敢,来处理当前变局”。蒋经国这里说的倒是实话。20多年来,台湾当局的存在本身都是有赖于美国的支持和扶植,台湾经济的发展又有赖于美国的援助和对美经贸关系,台湾有求于美国之处甚多;台湾也可以和美国讨价还价,但最后还是要听美国的。新闻局在宣布这一消息时还强调,美台关系“具官方性质”,美国国务院对此未予反驳。当然,在谈判过程中,美方也不是没有做出一点让步。比如,台湾在美国原有“大使馆”一处,“总领馆”或“领事馆”14处。谈判开始时,美方仅同意台湾在美国4个地方设立机构,经双方多次交涉,美方才同意增至8处。
对卡特政府来说,比调整与台湾关系更难的是处理与国会的关系。在三件事情上国会手中握有大权。第一,美国驻外大使必须经参议院听证确认,美国首任驻华大使当然也不例外。卡特总统已任命伍德科克为首任大使,伍德科克的听证会将是参议员们发表意见的一个好机会。不仅如此,参议员们还有权推迟听证会,或者不批准对他的任命,那就会使刚刚建立的中美关系陷入危机。第二,美国政府在发表建交公报的同时所发表的声明中已经说到,美国政府将调整法律与规定,以便在没有政府代表和外交关系的情况下,保持与台湾人民的商务、文化及其他非政府关系。行政当局将要提出的新的法律和将要成立的机构必须经由国会认可。第三,中美建交后,自然会达成一系列的条约和协定,用来推进两国之间的经济、文化和其他双边关系,行政当局将要求国会批准这些条约和协定,尤其是对中国的最惠国待遇每年都须经国会审议, 这就给了国会许多可以就对华关系发表种种意见,甚至做出决定的机会。
问题:
1. 中美建交的消息什么时候通知美国驻台湾“大使”?
2. 美国驻台湾“大使”什么时候通知蒋经国的?
3. 沈剑虹知道后做了什么?
4. 克里斯托弗一行抵台北是受到什么样的“欢迎”?
5. 美台谈判,双方立场是什么
生词
mán zhe
瞒 着
chuán zhēn
传 真
zhǐ shì
指 示
qīn xìn
亲 信
ɡuān dǐ
官 邸
cuō shānɡ
磋 商
hū yù
呼 吁
fén shāo
焚 烧
zhì wèn
质 问
nuò yán
诺 言
shàn hòu
善 后
ɡuàn lì
惯 例
ɡǔ dònɡ
鼓 动
xí jī
袭 击
tóu zhì
投 掷
wéi chí
维 持
bān fā
颁 发
lǚ xínɡ
履 行
qì yuē
契 约
jiānɡ chí
僵 持
tōnɡ dié
通 牒
fú zhí
扶 植
3.1《与台湾关系法》
绝大多数国会议员虽对中美关系正常化都多少有思想准备,但建交消息对他们仍然显得突然。当时国会已经休会,议员们都已回到各自家乡, 准备过圣诞节了。12月15日当天,白宫打电话到一些议员家乡,请他们赶回华盛顿,卡特才将数小时后他将发表中美建交公报的消息告诉他们,而绝大多数议员则是同一般公众一起在电视上和广播中才得知这一消息的。
在美国国会中,真正反对中美建交的议员是少数,绝大多数议员都认为,自从尼克松1972年访华后中美关系正常化就是美国对华政策的目标。但不少议员对卡特政府的一些做法感到不满。如,在卡特总统上电视前一小时才通知几位议员这种做法,似乎称不上磋商。至于那些本来十分亲台的议员,更是反对中美关系正常化,尤其是废止美台《共同防御条约》。认为 “总统不仅违反了法律,而且他藐视宪法,公然对抗国会”,因为国会本来已经通过了修正案,美国与台湾的条约有任何改变都要事先与国会磋商。
4月10日经卡特总统签字,《与台湾关系法》正式成立。卡特在签署时发表的讲话中说,这项法令是与我们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系正常化时所取得的谅解相一致的……我期待着在今后数年中深化和扩大美中关系,以造福于我们两国人民和世界和平。
国会两院最后通过的《与台湾关系法》,共18条,其中最关键的是关于美国对台湾安全的承诺和台湾的国际地位两条。该法第二条说:
——美国决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是基于台湾的前途将通过和平方式决定这样的期望;
——认为以非和平方式包括抵制或禁运来决定台湾前途的任何努力,是对西太平洋地区的和平和安全的威胁,并为美国严重关切之事;
——向台湾提供防御性武器;
——使美国保持抵御会危及台湾人民的安全或社会、经济制度的任何诉诸武力的行为或其他强制形式的能力。
该法第三条又规定:
——美国将向台湾提供使其能保持足够自卫能力所需数量的防御物资和防御服务;
——总统和国会完全根据他们对台湾的需要的判断并依照法律程序来决定这类防御物资和服务的性质和数量。对台湾防御需要做出的这类决定,应包括美国军事当局为了向总统和国会提出建议所做出的估计;
——总统将对台湾人民的安全或社会、经济制度的任何威胁,并由此而产生的对美国利益所造成的任何危险迅速通知国会。总统和国会应依照宪法程序决定美国应付任何这类危险的适当行动。
台湾问题最终如何解决,这完全是中国的内政,而该法却把完全涉及中国内政的问题作为美国国内法阐述的主题,这就粗暴地践踏了中国的主权,干涉了中国的内政。这两条实际上规定了美国对台湾的安全承担义务,当然,这种义务不象马上要终止的美台《共同防御条约》那么明确,人们也可以做不同的解释,将来的政府在执行这些条款时也可以有所选择。
二,关于台湾的国际地位。第四条“法律的适用或国际协定”中规定
不存在外交关系或承认不影响美国法律对台湾的适用……凡当美国法律提及或涉及外国和其他民族、国家、政府或类似实体时,上述各词含意义中应包括台湾,此类法律亦应适用于台湾;
国会批准美国同到1979年1月1日止被它承认为中华民国的台湾治理当局所签订的并在1978年12月31日有效的一切条约和其他国际协定(包括多边公约)依然继续有效,除非和直到按照法律予以终止。
本法的任何内容不得解释为支持把台湾从任何国际金融机构或任何其他国际组织中排斥或驱逐出去的依据。
这就是说,美国实际上仍然把台湾看作“国家”,把台湾当局看作“政府”,这同中美《建交公报》的精神是不相容的。
此外,该法还规定,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和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以及国会其他有关委员会应监督该法的执行情况,美国在台湾协会的工作程序,并向各自的议员汇报它们监督的情况。这就更赋予美国在台湾协会以某种官方性质。
中国政府密切关注着《与台湾关系法》的立法过程。在正常化谈判中双方达成的最后谅解是,两国实现正常化,把美国售台武器问题先挂起来,建交以后继续谈判。而现在,美国国会却要单方面地来解决这个问题,这显然与建交谈判中双方的谅解不符。对于这样一个严重损害中美关系正常化的基础、违反建交公报的法律,中国政府当然表示十分关切。在国会辩论《与台湾关系法》期间,1979年3月3日,中国驻美大使柴泽民奉命向美国国务卿万斯转达口信说:美国政府和国会制订什么法律是美国的内政,中国不予干涉,但对涉及中国领土台湾的任何立法,中国方面理所当然地表示关注;美台未来关系的安排应该根据中美两国建交时双方同意的原则来处理,不允许单方面违反或破坏这些原则,中国方面不能同意任何干涉中国内政,使美台关系带有官方性质以及变相地保留美台《共同防御条约》的立法条款。万斯国务卿表示美国政府将影响国会,但不能控制它。
美国不顾中方一再表示的严正立场,仍然成立了《与台湾关系法》,对此中方十分气愤。4月19日,邓小平在会见以丘奇为首的参议院外委会访华团时指出:“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的政治基础就是只有一个中国,现在这个基础受到了干扰;中国对美国国会通过的《与台湾关系法》是不满意的,这个法案最本质的一个问题,就是实际上不承认只有一个中国;卡特总统表示他在执行这个法案时要遵守中美建交协议,中国正在看美国以后所采取的行动。150 4月28日,中国外交部照会美国政府,指出《与台湾关系法》的许多条款都违反了中美建交协议,给两国关系造成了损害。中国政府决不同意美国继续向台湾出售武器,中国反对“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立场是坚定不移的。 面对中国政府的一再抗议,美国政府于7月6日复照说,美国将遵守两国建交时达成的各项谅解,“国会最后通过的美台关系法并不是在每一个细节上都符合政府的意愿,但它为总统提供了充分的酌情处理的权力,使总统得以完全按照符合正常化的方式来执行这项法律。”
《与台湾关系法》的出台是中美关系正常化过程中的一个强烈的不和谐音,它与中美关系的发展格格不入。它埋下了以后中美关系中的许多矛盾和摩擦的祸根,成为中美两国进一步发展关系的主要制约和严重障碍。
根据《与台湾关系法》,美国设立了美国在台协会,作为与台湾交往的一个经常性渠道。但实际上美国政府以及台湾当局都是把它视作美国政府的一部分。该协会理事主席和驻台北办事处主任等人选都是在行政机构和国会头面人物经过反复商量后确定的,有时这种磋商可以长达一年多。《与台湾关系法》不可能对所有具体问题作出规定。国务院对于如何具体体现“非官方关系”有一个“指导”方针,如高层官员不互访,不在国务院和白宫接待台湾来访官员,等等。这些规定一直延续到1994年克林顿政府进行审议才有所改动。
问题:
1. 国会议员对中美关系正常化有什么看法?
2. 《与台湾关系法》对美台关系如何规定的?
3. 中国对《与台湾关系法》的看法?
4.
生词:
miǎo shì
藐 视
fánɡ yù
防 御
kǒu xìn
口 信
cū bào
粗 暴
jiàn tà
践 踏
mó cā
摩 擦
huò ɡēn
祸 根
zhànɡ ài
障 碍
3.2《八·一七公报》
1980年是美国大选年。每逢大选年,美国党派斗争就更形激烈。在中美正式建交,而美国又与台湾保持着非官方关系的情况下,美国对华政策又将要一次一次地经受大选政治的考验。
《与台湾关系法》不能使一些保守的亲台议员满足。他们担心行政当局再一次以牺牲台湾的利益来对中国表示友好。
卡特政府遵照在建交谈判中的承诺,在1979年没有向台湾出售新的武器。但1979年7月,国防部告诉国会,正有价值2.4亿美元的武器,主要是飞机和导弹,在向台湾交付。
1980年一开始,新的军售也就开始了。1月3日,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在记者招待会上宣布,美国政府将向台湾出售2.8亿美元的武器。当然,台湾所要求的比这些多得多。卡特政府提前了一天将这一消息通知国会,这又引起议员们的不满。有些亲台议员则认为,政府藐视了《与台湾关系法》所给予国会的权利,——由行政当局和国会共同决定该向台湾出售什么武器。行政当局认为《与台湾关系法》没有这样要求政府,政府的做法符合一切出售武器的法律依据。行政当局和国会几乎争论了半年,最后政府同意美国公司向台湾出售FX系列战斗机。
台湾问题由于选举政治而变得更加复杂。共和党总统候选人里根(Reagan)多年来一直是共和党保守派的领袖,他是台湾在美国政界的最热情的支持者。
中国政府表示了反对美国继续向台湾出售武器的严正立场。1月5日《人民日报》指出:“ 中国政府反对美国政府的这一立场”。中国政府尤其反对一些国会议员提出的向台湾出售FX系列战斗机,因为这些战斗机将加强台湾的进攻性能力,可以有效覆盖大陆的沿海地区。中国政府警告说,此事果真发生,中国政府将做出反应,将两国关系从大使级降为代办级。
里根的对外政策首席顾问艾伦(Allen) 一再为里根(Reagan)的对华政策言论辩解。他说,里根认为美中存在着共同利益,不想采取将会损害美中关系的行动;如果里根当选,他不会改变目前的美中关系和美台关系,将加深同中国的关系,但同时也将关心台湾的安全。艾伦认为,如果里根要想在大选中获胜,不能再走极端了。因为里根发表的言论已经被认为离开了从尼克松到卡特两党在对华政策上的共识。8月初,艾伦建议里根派布什访华,向中国领导人进行解释。由于布什曾任驻华联络处主任,与中国领导人有着良好的关系,他相信布什之行将能消除里根那些言论的影响。里根要布什向北京转达他的强硬的信息:他不会为了得到新朋友而丢弃老朋友,他可以放弃与台湾重建外交关系的主张,但他将显示美国对台湾的友谊。
8月 20日至23 日,布什和艾伦(Allen)、李洁明(li jie ming)访问中国。22日,邓小平会见了布什。布什向邓小平保证,里根将继续改善与中国的关系,他没有想在台湾问题上倒退。他又解释说,里根对台湾的老朋友怀有强烈的感情,中国政府要习惯于美国在其朋友圈子中给台湾一个较高的地位。邓小平对里根在竞选中的言论给予了严厉的批评,说,
我们对里根先生在最近一个时期发表的一些政见和共和党的执政纲领感到不安。不管你们哪个党执政,都涉及到中美关系是停滞、前进还是后退这样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我们历来阐述的观点是,中美关系是全球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其他问题不能代替。
他请布什向里根转达中国政府的四点正式立场:
(一)中国政府希望中美关系发展,不应该停滞,更不应该后退。任何从中美建交公报后退的言论和行动,中国政府都坚决反对。
(二)不管美国1980年大选后哪一个党执政,中国政府评价和判断美国政府的战略决策都将把对中国的政策视为最重要的标志之一,因为这是一个全球战略的问题,不是一个局部性的问题。
(三)如果共和党竞选纲领中对中国政策部分(其中包括对台湾的政策)和里根先生最近发表的有关言论,真的付诸实施的话,这只能导致中美关系的后退,连停滞都不可能。
(四)如果以为中国有求于美国,所以对里根先生发表的有关言论成为美国政府政策并实行,中国也只好吞下,那完全是妄想。因为这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所以,我把话说清楚,把这几点写成文字交给你,请转告里根先生。
邓小平的这番话把中国政府的立场表达得十分清楚,既表明了中国政府重视中美关系,又表明中国绝对不会拿原则作交换,美国方面是不应该有任何误解的。他处理问题的方式(把主张写下来交给布什)也表明了他对事件的极端重视。有的美国学者把这次会见称做是“一次紧张得令人眩晕的会见”。
8月25日,里根和布什在洛杉矶举行记者招待会,里根宣读了一项对华关系的声明。他一方面表示,“美中关系无论对中国的利益还是对美国的利益来说,都是重要的”;另一方面又表示,美台关系将依照《与台湾关系法》得到发展,“不允许任何外国在我们保护美国利益和执行我国法律时进行干涉”。
他还说:虽然我觉得中美关系正常化本身是一个合理的政策选择,但正常化的一个条件应当是保留在台湾的联络处,其地位等同于我们早先在北京建立的联络处。我不想像卡特那样假装,我们现在与台湾的关系是非官方的……不允许我们的代表以公平和有尊严的方式会见台湾的官员是荒谬的,也不是《与台湾关系法》所要求的。
在布什访问之后里根又一次做出这样的表态,这不能不令中国政府愤概。中国立即对里根的这个新的讲话做出反应。
里根在对华政策上的不负责任的言论也引起卡特政府的不安。8月26日,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重申,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美国同台湾之间的关系是“非官方的、非政府的”关系。他指责里根的建议将使目前已存在的关系复杂化。
但卡特政府在大选年中也在台湾问题上向保守势力作了让步,除了上述售台武器之外,台湾的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人员享受外交豁免权问题又是一例。10月2日,美国在台湾协会与台湾的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签署了一项协议,其中规定,双方派驻对方的机构和人员享受外交特权和豁免权。本来这两个机构是非官方机构,授予外交豁免权是政府行为,这两个机构是没有权力签订这样的协议的。签订这样的协议本身就已经超越了它们各自的权限。再则,这两个机构和人员是处理商务、文化等非官方事务的,他们不是外交人员,当然也就不享受外交豁免权。
对于这个问题,中国政府分别在北京和华盛顿向美方提出交涉。但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却说,这是一件“小事”,并不违背中美建交公报精神,表示“拒绝”中国方面的“指责”。10月9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不明智的行动》,谴责美国政府,指出,中国人民对中美两国的友好关系是重视的。但是,中国人民决不会牺牲原则,容忍美国任何方面搞“两个中国”的活动。目前美国政府支持使美台关系具有官方性质的这种做法,背弃了自己承诺的义务,违反了中美建交的基本原则。这种不明智的行动已经使中国人民的感情受到伤害,无疑将会给中美两国关系的继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1980年11月,里根在大选中获胜。里根在竞选中曾发表了许多有损中美关系的言论,但中国领导人知道,在美国竞选中候选人所发表的言论,主要是处出于攻击对手,制造轰动效应,争取选票的目的。当了总统,他们必须面对现实,竞选中的言论不一定就是他们实际的政策。中国政府非常重视中美关系,但也决不会在涉及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台湾问题上做出无原则的让步。1月4日,邓小平乘接见美国陈香梅(chen xiang mei)的机会,就中美关系发表了重要谈话。他以他特有的坦率,批评了有些美国人持有的四种错误观点:第一,认为中国很弱很穷,装备落后,所以中国是无足轻重的;第二,中国有求于美国,而美国无求于中国;第三,如果美国对苏联采取强硬政策,像台湾这样的问题,中国可以吞下去;第四,中国信奉的意识形态旨在摧毁美国这样的国家。他特别强调了台湾问题对中美关系的重要性.
里根成为总统后,把对抗苏联作为他外交政策的首要目标,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他选择了黑格作为国务卿。黑格是军人出身,曾任北约盟军司令,属于主张对苏联实行强硬路线的鹰派。在尼克松政府任内,他是基辛格手下国家安全委员会的重要官员,参与了中美关系正常化的进程。1972年2月尼克松访华前,黑格曾率领先遣队来华,事先把整个的访问练习了一遍。
生词:
1. 议员 yì yuán a member of a legislative body
2. 行政 xínɡ zhènɡ administration
3. 藐视 miǎo shì to look down upon
4. 共和党 ɡònɡ hé dǎnɡ Republican Party
5. 覆盖 fù ɡài to put a cover over
6. 辩解 biàn jiě to try to defend oneself or one's position
7. 极端 jí duān extreme; radical
8. 倒退 dào tuì to fall back; to go backwards
9. 政见 zhènɡ jiàn political views; politics
10. 纲领 ɡānɡ lǐnɡ essential points; guiding principles
11. 阐述 chǎn shù to expound; to elaborate
12. 原则 yuán zé principles; a framework
13. 误解 wù jiě to misconstrue; to misinterpret
14. 眩晕 xuàn yūn to reel
15. 豁免权 huò miǎn quán immunity
16. 谴责 qiǎn zé to condemn
17. 承诺 chénɡ nuò to promise; to undertake
18. 轰动效应 hōnɡ dònɡ xiào yīnɡ sensational effect; sensational influence
19. 装备 zhuānɡ bèi equipment; accoutrements
20. 意识形态 yì shí xínɡ tài ideology
问题:
1. 亲台议员担心什么?
2. 行政当局和国会对《与台湾关系法》的分歧?
3. 中国政府的立场?
4. 里根的对外政策首席顾问理查德·艾伦的看法?
5. 邓小平接见美国陈香梅时,阐述中国的立场是什么/
4.1《八·一七公报》
是否邀请台湾代表出席里根的就职仪式成为中国政府与里根政府之间在台湾问题上的的第一次较量。里根应该于1981年1月20日宣誓就职。此前有消息报道,台湾当局的高级领导人和民间人士,包括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秘书长蒋彦士(jiang yan shi)、台湾省“省长”林洋港(lin yang gang),已经受到美国“官方” 出席就职典礼的邀请,并且已于1月11日启程赴美。美国政府邀请台湾官方人士出席就职典礼,是违背中美建交公报、恢复美台“官方关系”的一个重要步骤。中国政府向美方表示坚决反对。
1月19日,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宣布:“作为中国的大使,柴泽民(chai ze min)阁下已经受到美国官方的邀请,代表中国出席新总统的就职典礼。除柴大使的夫人外,没有其他中国人受到官方的邀请出席典礼。”他还说,“任何来自台湾的人士出席典礼将只能作为个人参加,没有任何官方或代表的资格。”结果,林洋港“因有要事”取消了华盛顿之行,蒋彦士也“因患重感冒住院治疗”,而未出席里根的就职典礼。
此后,黑格(Haig)提醒白宫的其他助手,行政当局在处理与台湾的关系方面必须准确,这是一个可能毁坏对华关系的问题。但白宫的其他助手却对黑格的警告不以为然。事后,美国政府官员专程到医院探望蒋彦士,祝他“早日康复”;还在白宫会见了蒋彦士,表示里根政府已经推翻了卡特时期不准在白宫会见台湾官方人士的政策。黑格坚决反对这种做法。他特地起草了一些规则,禁止在白宫会见台湾官方人士。
中国更关心的是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的问题。
为了解决中美关系中出现的危机,两国政府商定,黑格于6月中旬访华。里根指示黑格告诉中国领导人:在台湾问题上寻求一种临时的解决方案,包括非官方关系和售台武器——在预定8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刘华清(liu hua qing)访美时,美国表示将向中国出售防御性武器。6月,里根表示:为了“支持一个安全的、友好的、现代化的中国”,美国将向中国转让设备和技术,其技术含量两倍于苏联在入侵阿富汗之前所能得到的技术。
黑格希望,一旦中国政府从美国购买武器,它对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就较能容忍。实际上,中国政府并不急于向美国购买武器。在英、法急于向中国出售武器时,中国并没有采购多少它们的武器。一段时间来,中国政府警惕地注视着美国对台军售的情况。
从里根就职以来中国政府更加担心,美国是在进一步搞双轨政策:向中国出售一些辅助性军事设备,同时把向台湾的军售升级。中国政府是决不能同意这样一种交易的。因此,中国政府再次重申反对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的立场。他说:“我们已多次声明,我们宁可不要美国的武器,也绝不同意美继续干涉我内政,售武器给台湾。如美竟然不顾我一再坚决反对,继续卖武器给台湾,我势必做出强烈反应。”
6月14日至16日,黑格国务卿访问中国。这是里根入主白宫以来中美两国之间的首次高层会晤。访问期间,邓小平与黑格谈了售台武器问题。他说,“摆在我们面前最敏感的问题还是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现在台湾海峡形势很平静,有什么必要不断向台湾出售武器? 这样的问题涉及到中国最大的政策之一,就是要统一祖国,使台湾回归祖国。我们真心诚意地希望我们两国的关系不但不要停止在现阶段的水平上,而且要发展,这对全球战略有益。”
邓小平表示,中国政府是有耐心的,但耐心是有限度的。如果美国走得太远,中美关系可能踏步不前,甚至可能倒退。
为了表示反对美国继续向台湾出售武器,尤其是先进战斗机,中国政府推迟了副总参谋长刘华清的访美。刘华清本应于8月访美,与美方具体讨论购买武器问题。在美国广泛认为,刘华清是否访美,何时访美,取决于美国关于向台湾出售FX战斗机的决定。在此事明朗化之前,中方不会重新确定刘访美日期;美国果真做出向台湾出售这种战斗机的决定,中方可能会无限期地推迟这次访问。
中国政府在反对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的同时,在和平解决台湾回归祖国方面又采取了一项重要步骤。9月30日,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ye jian ying)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进一步阐明了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九条方针,建议举行国共两党对等谈判,实行第三次国共合作,共同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九条方针的提出体现了中国政府和人民力争以和平方式实现统一祖国大业的诚意, 在国际上引起了积极的反响。台湾海峡地区局势的进一步缓和又一次剥夺了美国向台湾出售先进武器的借口。
为了表示对里根政府的不满,中国政府在1981年的下半年邀请了众多的前政府官员访华:布热津斯基(7月)、前总统卡特(8月)、前副总统蒙戴尔(11月)等。中国政府一再表示希望,中美关系能克服困难,进一步向前发展。这些前政府官员也表达了类似的想法。
由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引起的中美之间的争执使两国政府认识到,中美关系到了又一个紧要关头”。如果售台武器问题不能得到妥善解决,中美关系不但不能继续发展,还会停止,甚至倒退,从而使两国的眼前和长远利益受到损害。两国政府决定把中美关系正常化过程中遗留下来的这一问题提上日程。
中美之间的分歧:中方要求美方确定对台军售的最后期限,美国坚持不答应;美方要求把减少对台军售与中方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承诺联系起来,中方不能同意。关于第一点,后来中方退而求其次,要求美国承诺“分阶段逐步终止”对台军售,这个建议也没有为美国所接受。美方谈判人员坚持认为,美国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使用任何暗示终止售台武器的语言。
最后,里根在给邓小平递交的一封信中表示,美国不谋求、也不会无限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美国预期在一段时间内逐步减少售台武器,以便导致这个问题的最终解决。5天后,中国方面放弃了要求美国设定售台武器最后期限的条件,同意逐步减少售台武器作为条件。
台湾方面对谈判自然格外关注,而且由于亲台议员的泄露,他们对谈判情况也颇为了解。7月14日,台湾希望以下列六点作为继续保持美台关系的保证。这六点是:美国
1、 不同意设定终止对台军售的日期;
2、 不同意在对台军售前事先与中国政府商量;
3、 不充当台湾与大陆之间的调停人;
4、 不同意修改《与台湾关系法》;
5、 不改变对台湾主权的立场;
6、不对台湾施加压力,促其与大陆进行谈判。
白宫对此无异议,同意台湾要求
。中美双方经过反复磋商,于8月15日终于达成了协议,并定于17日发布公报。公报共九条。 在第五条中,美国重申了“无意侵犯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无意干涉中国内政,也无意执行‘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政策”。公报的核心的内容是第六条:
美国政府声明,它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台湾出售的武器 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供应的水平,它准备逐步减少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在作这样的声明时,美国承认中国关于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的一贯立场。
在这里,美国政府做出了三项承诺:即“不超过”、“逐步减少”、“最后的解决”。虽然美国没有同意设定一个终止武器售台的最后期限,但这三项承诺毕竟也是重要的进展,也是对美台关系的一个约束。
8月17日,里根总统发表声明,称“公报中所阐明的政策同《与台湾关系法》是完全一致的,军售将根据《与台湾关系法》得以继续,并称,“我们对台湾问题的任何解决都是和平的有着持久的利益和关注”。
里根本来是很不愿意达成这样一份公报的。公报发表后,他口授了一份备忘录,其中说,只要中国大陆与台湾之间的军事力量的平衡能得以维持,美国就将限制其对台军售;如果中国将其军事力量升级,美国也将帮助台湾使之与这种改善相匹配。这样, 里根实际上就把刚刚达成的协议的实质性内容掏空了。这份备忘录被锁在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保险柜里。以后,凡是产生对台军售方面的问题,人们就取出这份备忘录,看看里根当初是出于什么考虑与中国达成公报的。
台湾当局反对公报是可以想见的。8月17日当天,台湾“外交部”发表声明,指称美国政府犯了“一项严重之错误”,并将美国向台湾做出的六项保证公诸于众。
《八·一七公报》使中美双方在解决建交时遗留下来的美国售台武器问题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如果美国方面切实遵照这个公报执行,后来中美两国间的许多摩擦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但后来的事实表明,美国并没有严格履行公报,甚至不时有严重违反公报的情况。中国方面为此不得不进行持续不断的交涉和严正的斗争。
即便公报没有解决美国对台军售问题,公报起码表明,中美双方都不愿意让这个问题破坏整个中美关系,不愿意让这个问题阻碍中美关系中其他方面关系和交往的发展,都希望把它放在整个中美关系的大框架之中来加以解决,而随着中美关系中其他方面的发展,两国的纽带也就越来越紧密、越来越强固,从而又会给台湾问题的解决提供较好的环境和条件。
生词:
1. 就职 jiù zhí to assume office; to be sworn in
2. 不以为然 bù yǐ wéi rán to object to; to disagree
3. 双轨 shuānɡ ɡuǐ double track
4. 剥夺 bō duó to deprive of; to divest of
5. 妥善 tuǒ shàn well-arranged; properly
6. 保险柜 báo xiǎn ɡuì a safe; a strongbox
7. 遗留 yí liú to leave behind; to remain
8. 摩擦 mó cā to rub against
9. 纽带 niǔ dài a link; ties; a bond
问题:
1. 里根就职时,邀请台湾当局的高级领导人和民间人士了吗?
2. 台湾有代表出席吗?为什么?
3. 美国出售给中国武器的条件是什么
4. 台湾方面的要求是什么?
5. 《八·一七公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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